2023-12-13
(一)公示内容
本项目于2023年12月13日~2024年10月13日对项目配套建设的情形;げ椒ゾ傩械魇。
(二)征求意见的公众规模
本项目情形影响评价规模内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。
(三)公众提出意见的方法和途径
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或者其他方法,在划准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,反应与建设项目情形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(四)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通告宣布之日起3个月内。
联系人:何丹
联系电话:13572513220
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
2023年12月13日